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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讨债: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作者:admin时间:2025-04-17 阅读数:11 +人阅读
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一、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若并无对保证期间进行约定,则依规定,该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在此六个月之内,债权人享有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权利;若债权人在此期间内未能提出此项权利主张,那么保证人则可因此而获得豁免于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能重新计算吗

若并无明文规定担保期限,那么在决定能否对诉讼时效进行重算时,务必要依据具体案情事实来予以研判。通常而言,如债权人为求得保全其权益,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六个月之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诉求,则自此日起,诉讼时效即应正式启动计算。然而,若债权人逾期未能行使其权利,那么保证人所负有的担保责任便有可能被依法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没有约定担保期间什么情况下担保期间为二年

未约定担保期限,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从主债务本息偿还到期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债权人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内请求保证人担责。期间内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免责。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内诉讼或仲裁,保证人也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在这期间未主张权利,担保人将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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